Search

[新聞案例分析]

一、本案事實
九歲童拿紅包錢一萬元至超商買遊戲點數...

  • Share this:

[新聞案例分析]

一、本案事實
九歲童拿紅包錢一萬元至超商買遊戲點數,母親事後至超商理論,認為超商店員不應販賣點數予小童。

二、法律爭點分析
(一)本案買賣契約成立在遊戲公司與九歲童之間,而超商店員僅為遊戲公司及超商之履行輔助人,故母親找超商店員理論沒用。
(二)母親(法定代理人)事後顯然不同意契約之訂立,故依民法79條該買賣契約不生效力。
(三)依民法84條:「法定代理人允許限制行為能力人處分之財產,限制行為能力人,就該財產有處分之能力。」該一萬元係九歲童之紅包錢,理論上應為法定代理人允許處分之財產,不過有學說認為,若該財產之處分與限制行為能力人身份顯不相符時,仍應有法定代理人之同意。以本案而言,一萬元對九歲童而言算是天文數字,明顯與該童身份顯不相符,故仍應有法定代理人之同意。
(四)該買賣契約不生效力,母親得向遊戲公司請求一萬元之返回,不過遊戲公司也可以向該童主張不當得利(例如收回點數購買的虛擬裝備等)。

#子雲老師 #新聞案例分析 #民法


Tags:

About author
not provided
子雲 本名:劉逸中 學歷: 東吳大學政治系 2005-2009 臺灣大學政研所 2009-2011 政治大學科法所 2017~ 經歷: 地特三等一般行政及格 2010 律師高考及格 2018 現職: 老師、執業律師、好為人師
View all posts